服务内容:提供航站区范围内失物的受理、认领、查询服务。
服务地点:出发5号门附近
服务时间:07:00-20:30(具体服务时间以现场运营为准)
联系电话:021-22344553
服务邮箱:hongqiaoswzl@163.com
相关手续:1. 失主认领时,需说清遗失物品的名称、特征、遗失日期、遗失地点等相关信息,经过确认后, 出示有效证件进行领取登记。
2. 失主本人不能到柜台领取失物时,可委托他人代取。代领人需出示失主的委托书(委托书内容 包括失物的具体名称、代领人的姓名、失主的有效证件复印件(有效证件:身份证、护照、军 官证、士兵证)。
失物保管提示:1.无外包装或未标注保质期的食品,保存期限不超过15日,如在保存期限内出现食品腐烂、 发臭等特殊情况,机场可视情提前处置;
2.易腐物品(生鲜食品、鲜花绿植、已开封的普通食品等)保存24小时;
3.危险品(充电宝、备用锂电池等不受《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》、《危险品规则》限 制的遗失物品),保存7日;
除上述外,其余失物原则上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“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,归国家所有”。